笔墨未能浸透的地方,颜色肯定会淡些。这也是周夏之前所注意观察到的地方。这幅画的墨。有些许地方,是后面添加上去的。
一般情况而言,这些地方,分揭的高手都是不会去画蛇添足。但如果影响到整幅画的效果时,他们还是会做些手脚的。
由此,这幅画的鉴定,周夏也算是完成。
他认定,这幅画的确是真品。
最后。他也清楚考古鉴定系统来,做最后的结论。
这时候,他也很好奇,对这样一幅画,系统会作何判断。
“该作品创作于公元1700年。”
系统给出这样的鉴定结果,并没有出乎周夏的预料。
这说明,系统还是认定,这幅画的最初创作时间,虽然后面有分揭修补之类的事情。但并不能因此而否定它的价值。
只是这样子一分为二的技术,还真是神奇得很。
周夏就在琢磨着,这不是等于平白多出一幅真品来。当然,这样的事情,也对原画有要求。那就是,必须是在两层或者三层的夹宣上作画的,技术再高一点,一幅真品。别说变成两幅真品,即便变成三幅真品也是有可能的。
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