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说话一套一套的。

        早不是当年那个追在他身后,嘟囔着“师弟儿,等等我”的小女孩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她要先走了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大少爷,”阙歌已经很努力地去克制和淡忘,但是喜欢而不得带来的后遗症,让她不会再轻易去触碰结痂了的伤。

        可是,哪怕就是草草的一眼,她告诉自己不能停留不能停留,而脑子却自作主张地将那一眼看到的画面,以极高的像素拷贝并烙在最显眼的位置。

        ——他手腕还带着当年的那颗白珠子。

        这就是脑子聚焦并一遍遍突出的重点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我要走,松手,”她眼底寒光闪烁,青涩和稚嫩褪得一干二净,隐约还带了几分不太明显的嫌弃,“没必要闹的大家都不愉快。”

        他无动于衷,阙歌也没耐心和他僵持,轻轻地一转就把手腕抽出来,离开。

        阙歌看过剧本,这部戏是有不少没多少戏份的角色。原本她就没太信

        这个这么穷的剧组会有自信请顾述墨来,他说了是友情客串,那自然不是片酬的问题,而是这个剧组逼格就达不到让人家来的程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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