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先得给他家小孩找所学校读书,其次自己也得去找份工作或者继续读书?
通过剧情了解,他知道了自家小朋友今年10岁,而自己这副身体的主人也叫陆清河,今年刚满21周岁,专业是医学,马上就要重点本科毕业。
成绩很好,本来原身应该是在投简历找工作,但不知道为什么那晚会出现在废弃工厂。
现在学校那边对马上就毕业的大四生管的不严,回不回去都没关系。
小孩还要读书,家里的重担可就落在他一个人身上,还是先找份工作要紧。
陆先生突然觉得前路任重而道远。
因为没拿到毕业证书加之以后也有考研的打算,并且要找一个距离小孩学校不远的地方方便照顾。
打定主意,青年选择在唐子安小学旁边的一家药店打临工。
距离合适,工作时间也合适,还跟他之前的专业对口,上手不算太难。
等小朋友大一些,自己就可以在本市大学考一个研究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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