而且高太行的夫人,是当地颇有名的一个女强人,在公司里有三分之一一的话语权。
还有三分之一的话语权,是被掌控在高太行的夫人的娘家人手里的。
虽然高太行的话语权实际上超过了三分之一,可她夫人、以及夫人的娘家人若是不答应卖公司。那么黄姆蓉的收购行动怕是会碰壁。
这也就是收购未上市公司,和收购上司公司的差别。
在上市公司里面,股东持有的股票就是股东的,他有权力把股票卖给别人。
黄姆蓉完全可以用各个击破的方略,收购其他股东手中的股票。
当她积累的股票,比所有剩下的股东的股份都多的时候,那她就是董事长了,公司也是她的了。
可是收购这种未上市的家族公司,就无法这么操作了。
毕竟那公司的法人代表就是高太行。即便是她的妻子,和家族成员答应卖公司了,他若不松口,黄姆蓉也拿他没办法。
若族人不同意卖公司,就算他答应了,这买卖也未必做得成。
毕竟高太行不会为了一笔交易,而在族中弄的天怒人怨,甚至是妻离子散,众叛亲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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